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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

日期:2021-02-20 17:00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1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中心始建于1974年,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大街2 号,中心的基本职能是提供金盏地区的各项卫生服务工作。我中心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计划免疫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协调和服务人口预防保健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药品调配和财务结算管理。辖区面积50.2平方公里,服务人口6.8万多人。中心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设有全科、中医科、妇科、计划生育门诊、检验科、B超、心电图室、口腔科、预防保健科、院前急救等科室,医疗设备齐全,拥有 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彩超、全自动系生化分析仪、血尿常规检测仪、白带检测分析仪、妇科治疗仪、红外线乳腺诊断仪、短波治疗仪等检查及理疗康复设备。

截止2020年12月,中心下设7个社区站明细如下:小店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金盏嘉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东窑社区卫生服务站、皮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黎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75人,实际59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家医签约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为了达到重点人群特色签约率、保证签约真实性和知晓率,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签约、告知方式,慢病、老人随访签约、散居儿童门诊签约、托幼儿童集体签约、孕产妇建档签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合残联活动签约等,提前谋划、制定方案,加强细节管理,多途径、强宣传、求实效、广覆盖,力争做实、做细家医签约工作。2、 签约人群、重点签约人群、签约认证、极简取药、送药上门等等工作根据智慧家医考核的目标,对自己所管辖的部分,要熟悉操作流程,更要思路清晰,每日定时督促工作的进展、收集数据,于2020年10月31日的节点,我们完成了相应的数据;家医签约:30771人.重点人群签约:2350人.家医签约认证:10771人。健康朝阳APP注册1100人.中医经络辨识1076人.送药上门:153人.极简取药:106人.一站式取药:2人.诊间结算:56人。上门巡诊:2人.就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建档率分别为:规范率分别为:62%及64%。老年人体检的体检有效率为93%。开展有偿药事服务包:36人次等等。获得朝阳智慧家医考核为第三名。 3、 积极配合街乡政府做好创卫工作,从环境卫生、病媒防制、宣传氛围、医废处理、文字资料等多个方面进行工作部署、督导检查,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整改存在问题,结合中心实际及检查指标,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提高政治站位,牢记首都无小事,竭尽全力落实安全职责。4、做实公共卫生,加强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妇幼保健、妇幼保健、儿保、严重精神病防控等14项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医院安排和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并优质、高效的完成上级技术指导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培训、会议。 5、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指南的相关要求,落实区委区政府指示部署,提前谋划,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准备工作,完善方案预案,各项制度、防控物资储备充足。卫生整治和各项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加强门禁,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做好应急演练。进行防控宣传教育。加强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提高预约挂号,继续加强化院感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规范布局流程,加强门急诊患者就诊管理及普通病患者管理,继续加强院感监测及院内消杀工作。6、新冠疫苗接种科学设置接种点,严格接种管理,规范接种流程,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接种规范接种操作规范标准、疫苗管理使用。严格强化技术培训,确保接种安全,熟悉接种操作流程,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医疗保障,守护人民健康。7、医保工作,药房完成药品改革工作,从医改方案、培训、数据收集、医保报表、升级报备、报表等,11月完成对中心及下属社区站进行脱卡结算工作的演练、制定脱卡结算的工作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等。 8、基本医疗工作,在疫情和医改新形势下,为了更好的满足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的需要,组织医生认真学习慢阻肺,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的防治知识,学习新医改形式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各地的先进的卫生服务经验,学习医患沟通技巧,学习科室管理、沟通技巧,不断拓宽知识面,认识自身欠缺,提高理论与实际操作水平,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面对新冠疫情,认真研读相关指南,通过家庭医生团队关心签约居民推送针对性、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信息,提供健康宣教服务,指导签约居民开展自我健康管理与个人防护,进一步提升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按照落实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延伸处方等政策,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就诊频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10329.941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05.9053万元,比2020年2159.2534万元增加346.6519万元;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18.377921万元;其他资金7805.6582万元,比2020年6681.4198增加1124.2384万元。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2304.9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2.31%,比2020年1940.71万元增加364.21万元,增长18.77%。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人员、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预算8006.64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51%,比2020年6899.9632万元增加1106.6803万元,增长16.04%。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费用支出。

(三)上年财政资金结转支出18.377921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5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10.3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1年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0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043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汽车5辆,77.79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0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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